损坏、遗失用电计量设备如何处理?
用电计量设备损坏、遗失后,客户应立即向供电企业办理更换或复装等手续,事故需紧急处理时,也可与所在供电企业事故抢修部门联系要求紧急处理。客户不得自行处理,否则按违约用电处理。
用电计量设备损坏遗失时,供电企业除按规定追收电量外,属于客户责任造成损坏或遗失的,由客户赔偿并负担其修理费,还要负责由于更换用电计量装置所需的工料费。若客户有意破坏和伪造丢失用电计量装置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窃电的规定处理。
计量授权的形式有哪些?
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1)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2)授权有关技术机构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3)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4)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电力部门目前所开展的各项电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则是以上述第三种形式进行授权的。
何谓分类上网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
分类上网电价是指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技术和特点,如小水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确定的不同上网电价。
终端销售电价是指电力***终用户支付给电网企业的用电价格。目前,我国的终端销售电价实行目录电价制。根据这项制度,目前各地区现行目录中的电价共计八类,即:居民生活电价、非居民照明电价、普通工业电价、大工业电价、商业电价、农业生产电价、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和趸售电价。
根据***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可再生能源法草案规定的原则,目前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要高出常规能源上网平均电价,其中的差额部分要在销售电价中分摊
电能计费表计装设后,客户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电能计费表计装设后,客户应承担如下责任:
(1)电能计费表计装设后,应妥为保护;
(2)不应在表前堆放影响抄表或计量准确及安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具有腐蚀性的物品等);
(3)不得开启计量柜、箱及表计封印;
(4)发生计费电能表丢失、损坏或过负荷烧坏等情况,应及时告知供电企业;如因供电企业责任或不可抗力致使计费电能表出现或发生故障的,供电企业应负责换表,不收费用;其他原因引起的,应负担赔偿费或修理费。